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1-00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0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以现场、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4月7日以现场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惠玲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证券事务代表及券商代表列席了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监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形式记名投票逐项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7,100万元投资于“智能化高空作业车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9,836.25万元投入上述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出具了立信大华核字[2011]1526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情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