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证券简称:海伦哲公告编号:2011-00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0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以现场、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以现场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剑平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名,分别为: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高爱好;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4名,分别为:杨建平、毛宝弟、李守林、谢志宏。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在中国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号:870151513308094001,存储“智能化高空作业车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交通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帐户号:323600666018010117920,存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以其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
为了能够较大限度地为公司获取收益,使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获得较好的利息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两个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式另行存放,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公司承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不得质押。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7,100万元投资于“智能化高空作业车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9,836.25万元(其中8500万元为银行贷款)投入上述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出具了立信大华核字[2011]1526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置换。董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刚、陆文昶出局了《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推荐,聘任朱邦先生、马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朱邦先生、马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剑平先生为提名人,本次投票回避)通过。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